邮轮在海南停靠或出发最高可奖2200万元

      搭乘邮轮开启海上旅行逐渐受到游客欢迎。为加大对海南邮轮旅游市场的培育力度,推进海南邮轮旅游高质量发展,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制定了《海南省关于邮轮旅游奖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根据《细则》,奖励对象为境内外邮轮公司(或包船企业)、旅行社和船舶代理公司。奖励方式以邮轮旅游执行航次、运营天数、接待入境人次为标准,实行阶梯奖励,主要分为第一梯次、第二梯次、第三梯次。

  在奖励标准方面,对邮轮公司(或包船方)奖励总额不超过2200万元,实施的奖励标准分为航次奖励、天数奖励。航次奖励以海南港口为访问港的,每个航次奖励20万元;以海南港口为母港的,第一梯次每航次奖励5万元,第二梯次每航次奖励10万元,第三梯次每航次奖励15万元。天数奖励仅适用于母港邮轮,不适用于访问港邮轮,第一梯次每天奖励3万元;第二梯次每天奖励5万元;第三梯次每天奖励8万元。

  母港邮轮旅游执行中长航线行程的(单个航次行程在7天6晚以上),除适用前款天数奖励规定外,每个航次按照实际运营天数(不含半天),给予每天增加10万元的奖励;执行长航线行程的(单个航次在10天9晚以上),除适用前款天数奖励规定外,每个航次按照实际运营天数(不含半天),给予每天增加20万元的奖励。

  对旅行社按接待入境游客人次实施奖励,奖励总额不超过700万元,奖励标准为第一梯次每人次奖励100元;第二梯次每人次奖励120元;第三梯次每人次奖励150元。

  对船舶代理公司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实施的奖励标准为,代理母港邮轮旅游航线的公司,每个航次奖励2万元;代理访问港邮轮旅游航线的公司,每个航次奖励1万元。

  计划停靠我省邮轮港口的邮轮旅游国际航线产品,需通过海易兑平台向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履行备案手续。奖励资金将按季度兑现。

最高奖励150万元!海南省澄迈县拿出“真金白银”促进旅游文化产业发展

记者从海南省澄迈县了解到,近期,该县印发了《促进旅游文化产业发展扶持办法(二次修订)》,将拿出“真金白银”促进澄迈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其中,对该县新评定的国家5A级旅游景区将奖励150万元,4A、3A级旅游景区分别可以申领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金。

该办法设置四大奖项,分别是鼓励旅游景区(点)等旅游企业创优评级,提升旅游品质的品牌创建奖;鼓励旅游、文化项目开发,推动项目提质升级的运营开发奖;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及旅游服务体系,优化旅游发展环境的旅游基建奖和旅游企业投融资奖励。

在运营开发奖励方面,澄迈县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旅游、文化项目开发运营,本县范围内实际社会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在建成正式开放运营后,一次性给予投资主体50万元扶持。

海南省拟为34家企业发放4550万元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

据海南发布消息,11月22日,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公示2022年海南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扶持项目名单。名单显示,海南省拟为34家企业发放4550万元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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