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港与宁波相比,临港的人才政策真是弱爆了

今年前7个月,宁波全市新引进大学生10.53万人,同比增长17.5%,其中博士444人、硕士4921人,硕博同比增长27.1%。

据宁波市政府网站消息,2021年,宁波新引进大学生21.6万人,同比增长30.7%,5年内平均增长超20%;新引进博士905人,同比增长9.7%。2019年—2021年,宁波累计发放市本级应届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生活安居补助3006万元,基础人才购房补贴78906万元。

原来宁波青年人才引进这么厉害!原来宁波早就有了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为什么要拿宁波和临港做比较?

因为在最新发布的《上海大都市圈空间协同规划》中,临港新片区被放到了与苏州、宁波同等地位的“综合性全球城市”。

从规划定位来看,临港和宁波同等地位。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临港和宁波是竞争对手,都要抢高端产业,抢人才!

我们一直强调,临港的人才政策,光做到上海最优是不够的。临港不是要和上海市区抢人才,而是要和宁波、苏州这些城市抢人才!临港的人才政策,不是要和上海整体政策对标,而是要和宁波/苏州这类城市对标!

临港的人才政策这里不再赘述,我们简要看下宁波相关政策。

落户方面,宁波近期刚刚又出台《宁波市区户口迁移实施细则》,进一步放宽市区落户条件。

人才落户方面,将 B 类人才专户落户条件从全日制本科扩大至全日制专科,并取消毕业 15 年的年限要求;从中级下调至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从技师下调至高级工技能人才。同时取消人才分类目录中在甬工作人员落户的年龄要求。

居住(就业)落户方面,新政策作了 3 方面调整,即实行“ 70 年产权房即可落户”,取消原先缴纳社保的要求;租赁落户从城镇地区同一街道(镇)的成套住宅连续租住登记和社保缴纳均满 2 年放宽至均满1年;奉化区试行以经常居住地、就业地登记户口制度——在该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在同一街道(镇)的成套住宅连续租住登记满 1 年或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社保满 1 年的即可落户。

当然,上海毕竟是上海,要控制总人口。上海的落户政策不可能和宁波这些城市类比。但临港不一样,临港需要大量导入人口!临港理应和上海城区执行不一样的落户政策!虽然不一定要类比宁波苏州,但理应比现在更加宽松!

在青年人才引进方面,宁波围绕打造青年友好城,全力推进青年大学生安居工作,近年来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力助推了宁波市大学生引进工作。

2018年,宁波制定实施《关于加快推进开放揽才产业聚智的若干意见》《关于宁波市集聚全球青年才俊打造青年友好城的实施意见》,措施包括:

  • 对市本级单位新引进的全日制应届高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生活安居补助;

  • 对毕业10年内的青年基础人才在宁波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给予购房总额2%、最高8万元购房补贴;

  • 新引进博士毕业生可认定为宁波市高级人才,享受15万元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以及20万元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

  • 对新引进� �界100强大学海外留学人才,再给予5万元就业补助。


各区(县、市)也相继出台了对标市本级生活安居补助的政策,为所属单位引进的青年大学生提供安居保障。

2021年,按照人才政策3年一轮的更新周期,宁波市制定《深入推进青年友好城建设的若干举措》,统筹市本级生活安居补助及各区(县、市)生活安居政策,升级青年人才租房补贴,新引进的本科、硕士应届毕业生可享受每年1万元、最长3年租房补贴

一是提高了补助力度,本科生可享受额度由1万元提升为最高3万元。

二是扩大了政策覆盖面,青年人才租房补贴政策全面统筹各区(县、市)各自制定的人才安居政策,在全大市范围内统一施行,对市本级及区(县、市)原有政策按照“就高、补差”原则实施。

三是拓展了政策适用范围,将在宁波市的市本级和区(县、市)所属行政事业单位、部省属高校院所、在宁波市内税务登记注册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和灵活就业的人才纳入租房补贴政策适用对象。

下一步,宁波将按照构建“通则+专项+定制”人才政策体系要求,加紧出台实施人才新政。该局将进一步聚焦青年大学生生活安居工作,结合人才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制定青年人才专项政策,统筹研究升级青年人才安居补助,在硕士、博士人才生活补贴等方面实现突破,更好解决青年大学生阶段性住房问题。

青年友好城,这个名字听上去就很棒!临港作为“未来之城”,也应该对青年人才更友好!

前日我们转发网友random一篇文章提到:临港的引人策略侧重于企业一侧,对就业者的吸引政策力度不足。这句话说的非常好!当下的政策对企业非常友好,吸引了很多公司前来注册;但对就业者、对人才还不够友好,吸引力不足!

期待临港的人才筑巢工程若干举措能够尽快出台,并且真的祭出“重磅炸弹”!



——END——

上海临港人才,你熟悉的港湾重新开放了

6月1日开始,

临港新片区国际人才服务港

有序恢复线下服务。

人才第一时间赶来办理业务

早上9点刚过,中建二局上海分公司的李先生,就来到位于紫杉路158弄1号楼的临港新片区国际人才服务港。在门口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他拿出手机对准数字哨兵进行扫码。融验证核酸报告、健康码、行程码、测温功能于一体的数字哨兵发出“验证通过”的提示音,工作人员示意他可以上楼进入服务大厅了。

进入大厅取号后,李先生便进入了业务办理环节。原来,他家小孩马上就要上小学6年级了,为了取得优先入学资格,他着急办理落户的“最后一步”,可是之前因为疫情管控,便一直耽搁了下来。

“很急,之前一直在关注什么时候可以来办理,昨天看到公司群里转发通知可以办理了,今天一大早就赶过来了”。他告诉工作人员。

最终,窗口工作人员根据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流程,指导他完成所需材料的填报。

“办的挺顺利,接下来就等流程赶紧通过,然后落户,让孩子顺利入学,这下就能放心了。”李先生说。


来自上海中车艾森迪海洋装备有限公司的严先生和妻子,一大早也赶过来了。“家里孩子马上要上学了,我的居住证积分今年还没有续办,学校已经通知这几天要提交材料,很着急。”严先生妻子讲道。

“工作人员很热情,也很细心,因为着急,很多东西都是带着原件来现场打印、复印的,这次提交完成,就等快点下来了。”严先生说。

提倡远程办理、网上办理

临港新片区国际人才服务港积极倡导大家“线上办、延后办”,各用人单位、群众通过“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随申办市民云”APP等网上端和掌上端进行线上“不见面”办理业务,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办理业务如遇困难,可向业务部门咨询。若非紧急业务、无迫切需求,建议可延后前往人才港相关业务大厅办理。

如确需前往人才港相关业务大厅现场办理业务的,请提前进行电话预约,避免无效往返。

进入服务港的所有工作人员及办事人员,须持健康码、行程码、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起算),配合数字哨兵认证或场所码扫码无异常,测量体温、佩戴口罩,方可进入。

现场接待过程中,窗口、前台人员与办事对象尽量保持2米距离,筑牢安全防线。办事人员应当有序排队,保持2米等侯距离,业务办理完毕后迅速离开大厅,避免人员聚集。

上海临港人才及购房政策详解!附单位清单

01

临港购房基础资格(房票):

想在临港买房,首先要有最基础的购房资格(房票)。以下认房认定的规则是在上海行政范围内的住房套数,外地的房产套数暂不计算在内,上海区域内商办性质的房产也不计入套数认定。

一、沪籍单身人士

上海户籍的单身含未婚、离异、丧偶几种情况。1. 单独名下有房,无购房资格。2. 单独名下无房,且本人和父母在2011年1月31日之前共有不超过2套(含2套),可在临港新购1套住房。3. 单独名下无房,但本人和父母在2011年1月31日之前共有超过3套(含3套),无购房资格。 二、沪籍已婚人士1. 夫妻双方都是上海户籍夫妻双方在2011年1月31日之前各自和父母共有不超过2套(含2套),可在临港新购2套住房。夫妻一方在2011年1月31日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无房,可在临港新购1套住房。夫妻一方在2011年1月31日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与父母共有1套,可在临港新购1套住房。夫妻一方在2011年1月31日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与父母共有2套,可在临港新购1套住房。夫妻一方在2011年1月31日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与父母共有3套,无购房资格。夫妻一方在2011年1月31日之前和父母共有超过4套(含4套),无购房资格。2. 夫妻双方一方是上海户籍,另一方是非上海户籍首套房时非上海户籍一方可单独上产证,但需提供符合要求的社保或税单证明。购二套房时,拥有上海户籍的一方必须上产证。 三、非沪籍人士非户籍人士临港购房资格由居民家庭调整为个人(非沪籍单身人士也有机会在临港购房了);连续3年上海个税或社保(其中至少1年在临港)且名下无房的临港常住人口,在临港工作满1年且已与临港清单内单位签订二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可在临港新购1套住房。 四、境外个人、港澳台居民提供满一年的本市劳务合同,可临港购买1套住房。 五、上海在读博士要求已婚并提供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学校证明(学历证明),可在临港购买1套住房。 六、驻沪部队现役军官原籍非上海户籍的驻沪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需军官级别),若已婚、名下在沪无住房,且提供军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可在临港购入1套住房。 七、夫妻离异追溯3年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八、临港落户政策缩短人才“居转户”年限,人才“居转户”(居住证转户籍)年限从原来的7年缩短到5年,核心人才进一步缩短到3年;引进人才可直接落户。

02

临港人才住房政策如果您有临港购房资格,购买二手房无特殊规则,可直接购买; 如果您想购买新建商品房,就要遵循临港人才住房政策:临港新房采取 “统一认购、分批入围、分批摇号选房”的认购规则。具备基础购房资格的所有人都可以参与认购,但按3个批次分批入围,开盘摇号选房也按3个批次先后进行。 第一批,3.1人才,不打分,直接入围,优先摇号选房;若3.1人才认购数量超出可售房源130%,则仅接受3.1人才入围,其他认购人员直接出局; 第二批,3.2人才无房常住人口;若3.1人才认购不超130%,3.2无� ��常住人口不打分直接入围。若3.1+3.2无房常住人口超过130%,则仅接受这两批购房者入围,其他认购人员出局; 第三批,3.2人才有房常住人口和其他购房者;计分总分=基础分+年限分+特别加分。其中基础分计分规则与上海市所有新楼盘一致。年限分社保缴纳系数每个楼盘调整。3.2人才有房常住人口在上述分数基础上另加4分。 最新3.1和3.2人才规则:新片区管委会认定符合以下单位条件之一且满足以下个人条件之一, 同时须在新片区工作满一年以上,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二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创业人才需提供股东证明和公司章程等),按规定 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人才为满足本次住房定向微调政策的人才。 2.1 单位条件:1、符合新片区产业发展导向,且工商注册地、生产经营地和税收户管地均在新片区的企业;2、新片区重点支持引进或为新片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机构。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实行清单管理,并定期更新。 2.2 个人条件:1、具有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取得国家三级职业资格(高级工)及以上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工种与证书相符,且符合单位主导产业或行业; 4、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人才; 5、由用人单位提出并经管委会审核认定,新片区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或为新片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其他人才。 新片区优先选房购房制度适用对象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3.1人才满足上述2.2个人条件之一,同时须在新片区工作满一年以上,并与符合2.1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二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才需提供股东证明和公司章程等),按规定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具有新片区购房资格的人才。 3.2人才在新片区工作满一年以上,并与符合上述2.1单位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二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具有本市购房资格的常住人口。 人才证(也就是购房资格确认函)办理流程:

购房资格确认函 ↓


购房资格确认函请到www.shlghr.com网站申请办理
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人才住房政策适用范围及操作口径》(沪自贸临管建〔2019〕12号)相关要求,经管委会审核,截至2021年8月20日,共有1170家单位符合条件,并纳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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